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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医院 2023年职工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告天全县人民医院 2023年职工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告
因医院需要,我单位拟对2023年职工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天全县人民医院2023年职工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天全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天全县人民医院2023年职工食堂原辅材料采购工作,食堂食品安全,确保采购配送“等值优质”的食材,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天全县人民医院实际情况,现进行天全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3.1服务地点:天全县人民医院; 3.2服务方式:配送范围:食堂原辅材料。包括大米、面粉(小麦粉)、菜籽油、蔬菜、肉类及其它原辅材料等(按甲方书面或指定联系人发送的手机短信、微信等订货记录提供,以乙方实际配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 3.3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度。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4.1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完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投标人自营业之年至今,服务企业或机关单位食堂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鲜章】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报名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6.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6.2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3获取地点:天全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七、报名文件接收信息 7.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8日18: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为2023年08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7.2报名文件递交地点:所有报名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天全县人民医院。【不接受邮寄】 八、供应商仓储及配送能力: 8.1仓储及配送能力要求:本项目所需配送的物资的数量体积大,质量要求高,为保障配送服务的及时性,同时保障充足且优质的物资供应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足够的配送设备(配送设备需满足可食用物资配送要求)和优越的仓储条件(需防潮、防鼠雀、隔热通风等)以及安排专人(须持有效健康证)专车及时配送,可定时跟踪了解物资储备及仓储环境情况,保证物资按时、按点、按质、按量送达。中标供应商的仓库(或配送点)建设、原辅材料的存放管理须符合食药监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8.2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成立至今负责代购及配送的物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及无相关食品安全处罚证明(县级主管部门开具),可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标准。具有农残检测设备,可对蔬菜进行实施检测,保证产品质量。 8.3食品运输保障:为保证单位正常用餐,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专门的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代购及配送物资的配送需求,须为厢式货车,其中,基于本次配送的禽肉类、蔬菜等物资运输要求,投标人还应配置冷藏车。 8.4食堂安全保障: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代购及配送的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1000万元。如在签订合同时,未按承诺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代购及配送的产品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已生效保险合同原件,将取消其中标配送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全县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承臻路46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8981635122 采购监督: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51461711
天全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4日 报名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含经办人); 4.投标人县级主管部门开具成立至今负责代购及配送的物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及无相关食品安全处罚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单位完税证明; 6.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服务企业或机关单位食堂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计划投入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 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计划配置的人员劳务合同及健康证; 10.投标人仓储环境彩照; 11.投标人具有的农残检测设备彩照(如有); 1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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